美女檢察官爆 上級關說命案
3度貼文:你越囂張 我越堅強
2008年06月14日蘋果日報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法界爆發基層檢察官被上級長官關說、施壓醜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五天前相驗一件死亡案時,死者的妹夫、高檢署檢察官賴俊雄竟在還沒驗屍前,就要張把死因寫為「意外」,甚至自己找來法醫要驗屍。憤怒至極的張安箴立即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以「特權關說風暴」為題,三度貼文痛罵不當干預。法務部昨獲知此事後,立即下令高檢署徹查。
三十七歲的張安箴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外型亮麗出眾,是媒體界公認的美女檢察官。
她於本周一相驗一件醫師死於自家診所案件時,由於死者趴倒在地,頸部有不明痕跡,喉嚨又壓著電扇電線,因而認為須解剖才能確認死因,不料遭賴俊雄關說、施壓,張安箴隨即貼文發洩。
張的三篇貼文從頭到尾都沒提到賴俊雄的名字,文章昨晚突然移除。《蘋果》根據先前取得的文章,查出張指述的是賴俊雄。賴昨坦承張文所指的就是自己,但強調:「當時我是以家屬的身分,提供自己的專業意見,並無關說或指導辦案。」賴還解釋:「她(張安箴)被地檢署法醫的初判,影響了心證及偵查方向,因此對我有誤會,我並不怪她,只希望早日送回遺體讓家屬辦後事。」
張安箴周一在個人「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部落格貼文,劈頭就寫「真不敢相信,我當檢察官以來遇到最嚴重的特權關說,竟然是來自自己人。」她在周二、周四再度貼文,詳細記載關說案過程。
據張安箴貼文描述,她於周一輪值外勤(即驗屍),但才到辦公室,就被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找進辦公室,當時賴已在辦公室裡,賴告訴她,他是死者親戚,已看過遺體並拍照,死者牙齒掉落,頸部有碰到電線的勒痕,應該是人倒下時碰到電線死亡,「妳就在死亡證明書上寫意外好了」。
但她後來與法醫到三軍總醫院驗屍後,法醫初判死者牙齒非因跌倒掉落,頸部痕跡也不明顯是電線勒斃窒息,加上眼睛有出血點,須解剖才能確認死因。結果,當天正在台北地檢署進行業務檢查的賴,竟把她叫進簡報室,報告驗屍結果。
張安箴描述,賴不僅要她將扣案證物發還家屬,暫緩解剖遺體,還要她史無前例地對屍體進行電腦斷層檢查。她向賴解釋,法醫認為死因可疑,已排定下周三在殯儀館解剖,賴竟嗆聲:「我以前就在北檢當檢察官,知道狀況,我是法訓所八期,當檢察官已經四十年啦!」並揚言會另找法醫直接去醫院驗屍。
張安箴描述,隔天下午,賴打電話要她立刻趕到三總,表示已找好熟識的法醫,「可以開死亡證明了。」她忍無可忍,於是向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及北檢檢察長王添盛投訴賴的惡行。但到了前天(周四)傍晚,賴又趁業務檢查的機會向她施壓,賴雖妥協同意解剖,但仍要求提早到周末假日,甚至說:「死因不重要,妳要說腦中風或心肌梗塞甚至疑似自殺,我們都可接受。」
張安箴認為人命關天,仍決定下周三解剖,她對賴身為資深檢察官,竟說死因不重要,再貼文寫下,「你越囂張,我就鬥志越堅強,再敢騷擾我辦案,我一定會讓你知道,你惹錯人了。」她還數度以「莫名其妙、丟臉」等形容對她關說者。
但高檢署檢察官根本無權指導地檢署檢察官辦案,因此張安箴上網抒發意見後,立即獲得基層檢察官及網友聲援。
張安箴昨強調寫部落格只是記錄個人工作及生活上特殊的事件或感受,她無意向媒體爆料。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則強調尊重張安箴依法偵辦此案,對於賴俊雄的個別言行不表意見,高檢署表示收到法務部徹查公文後,會進行了解。
一名主任檢察官昨說:「開口要求承辦檢察官直接在死因上寫意外,已經太過分了,誰都無法接受。」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批:「賴若真的自己找法醫驗屍,是不恰當的干預辦案。」
針對這件驗屍案,法醫高大成表示,「一定要解剖,只看外觀所下的定論,爭議性太大了。」
年齡:69歲
現職: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第8期結業、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辦案經驗:名流飯店負責人黃森永被17歲少女刺殺命案、葉莉莉女扮男裝詐欺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年齡:37歲
現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碩士(公費留學)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本月考取外語導遊執照
辦案經驗:謝長廷就吳敦義緋聞錄音帶控告陳春生案
部落格: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http://www.wretch.cc/blog/junicheri)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張安箴部落格
敢言:我覺得你是很有肩膀的檢察官,一定要堅持理想唷,別對權貴勢力彎腰低頭
Jhr57:妳真是個正妹啊。人家說認真的女人最美麗,可是我覺得認真又有正義感跟勇氣的人,比美麗的女人更美麗啊
conant:敢在女青天地盤亂來~找死,加油唷~女撿,我知道妳很拼~也很有正義感
giillian:妳是我的偶像,這個官兒應該回去接受再教育,真是沒水準,妳要加油哦~
gitiswoods:小檢你的脊椎長得很好!!!看得我熱血沸騰!!!電爆特權!!!
資料來源:「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junicheri)
張安箴 人緣不錯的怪咖
2008年06月14日蘋果日報
人物側寫
上網揭發關說、施壓醜聞的張安箴,擔任檢察官七年,在台北地檢署同事眼中,她是個「直爽、總是很忙碌的人」,還有人用「一個人緣不錯的怪咖」形容;同事說,張個性樂觀,愛看電影、逛地攤,絲毫沒有一般檢察官的嚴肅架子。
張安箴是台大法律系高材生,畢業後考取公費留學,到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還曾到翻譯研究所進修。她在公餘到世新大學教授「性別與法律」等課程,因上課風趣,日前被藝人陶晶瑩邀請上《大學生了沒》節目,暢談授課心得。
張安箴對語言很有興趣,月初她考取可帶團觀光的外語導遊執照,開心地在部落格大書特書,而檢察官竟「跨界」到旅遊界,張安箴絕對是異數。
張安箴在部落格首頁自我介紹,「我喜歡當檢察官,喜歡幫人解決問題的感覺,喜歡幫人伸張正義……。」這次施壓案曝光,不少同事替她擔心,不過一名熟識她的檢察官說,張「很嗆」,「會這樣做,一點都不令人意外」。曾與她在北檢共事的律師李傳侯也說:「她就是這麼直!」
記者丁牧群
油俠21後記:
油俠21撥了時間去看她的部落格,發現他是一個有趣及有正義感的女孩,油俠21個性中也有除惡務盡的DNA,所以發現這樣的人特別欣賞,有機會諶大家到她部落格看一看,一定會使您發現,又是一個好部落格,有些事情您可能看到是歸2%火,但她剛好面臨處理這事件,她就會說出看法,有機會去看看:
「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junicheri)
油俠21 大德魯伊-狂草

協會於104年3月9日對寶路公司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後,於104年3月23日再度對寶路公司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協會身為受害飼主此種作法,實逼於無奈,協會完全是遵照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公函的意思,於104年2月13日寄存證信函,願與美商瑪氏和解,但至今未收到美商瑪氏任何回應,顯然,美商瑪氏是不願和解,因為該公司始終認為,協會如再度對寶路公司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們也一定會有默契的配合,同樣會以七大爛招,為該公司開脫其罪,顯然,此案必有檢察官與廠商官商勾結的弊端,請監察院詳加查明。 說 明: 一、協會於104年3月9日對美商瑪氏﹝寶路﹞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後,將於104年3月23日再度對寶路公司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協會身為受害飼主此種作法,實逼於無奈,協會完全是遵照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103年7月18日農牧字第1030224334號函:【有關寵物食品未經政府檢驗即公開販售一節,經查93年國內爆發寵物食品犬貓腎衰竭事件之前,國內尚無寵物食品管理規範,亦無特定主管機關,惟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略以: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應確保商品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之意思,並於104年2月13日寄存證信函,但至今已一個多月,協會仍未收到美商瑪氏任何回應,顯然,美商瑪氏是不願和解。 二、協會並非刁民,協會與受害飼主,在93年就是太相信政府的把關及廠商的不實廣告而花錢購買美商瑪氏寵物食品,請問? 受害飼主有錯嗎? 如今發生寵物與飼主中毒,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該公司所出產寶路寵物食品含有劇毒,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吧? 協會與受害飼主,是否,可以用司法途徑來處理此事!所以協會於104年2月13日曾向被告美商瑪氏股份有限公司,主動示出善意寄出存證信函,但至今未見被告有任何之回覆,那就表示被告完全不想讓此事件,有一個完美的落幕!協會實在是迫於無奈,只好再次依法提出告訴。 三、因為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們,已經不是第一次為美商瑪氏﹝寶路﹞包庇、吃案及無罪開脫,所以該公司始終認為,如協會再度對寶路公司提出刑事再議告訴,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們也一定會有默契的配合,同樣以七大爛招,為該公司無罪開脫,顯然,此案必有檢察官與廠商官商勾結的弊端,請監察院詳加查明